近期,湖北省部分地区强降暴雨,水情、雨情、汛情十分复杂,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湖北省加强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多措并举,科学指导抗灾救灾防疫,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及时印发《关于防汛期间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保持全天候应急实战状态,及时做好灾区消毒灭源和溺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基层防疫员的作用,加大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养殖场(户)的疫病隐患要建档立卡,重点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猪丹素、猪链球菌、羊布病和家畜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移动监管,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止因灾死亡畜禽流入市场及疫情跨区域传播。编印防灾防疫技术要点,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加强防疫管理,有序开展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
科学组织抗灾防疫。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派出5个抗灾工作组赴灾区了解灾情,重点勘查养殖场(户)生产设施毁损、因灾死亡畜禽等情况,摸清疫病隐患,督促指导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截至7月6日,全省因灾死亡猪73392头,牛1261头,羊8445只,禽341.59万只,损毁大量栏圈、禽舍、道路等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6.93亿元。
紧急调拨应急防疫消毒物资。截至目前,已调拨消毒药品15.42吨,防护服、手套等5570件和配套的消毒器械设施,紧急发送灾区,帮助灾区尽快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加强灾后免疫,协助恢复畜禽生产。针对灾后每个地区、养殖场(户)的免疫实际情况和抗体监测结果,对尚未免疫或抗体不达标的畜禽,督促开展补免和紧急免疫工作。调动村级防疫员队伍力量,开展生产防疫等技术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畜禽生产恢复工作,帮助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信心,促进畜牧生产尽快恢复。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肃执法履职纪律,加大对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抗拒检疫和运输、加工、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行为,防止死亡动物流入市场,确保灾区人民食用合格的动物产品,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