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要求地方各级农牧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本《意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坚持问题导向,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基本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生猪“代宰率”下降10%以上;生猪屠宰场点“小、散、乱”状况得到基本改善,牛、羊、禽集中屠宰稳步推进,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提质升级、规范经营为任务,以推进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构建科学、高效、系统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做好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加强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优化屠宰行业资源配置,切实改变屠宰厂(场)“小、散、乱”状况。要加强小型屠宰场点、生猪“代宰”行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目标监管,抓住宰前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检疫、畜禽产品出场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屠宰监管与屠宰行业发展、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与源头治理工作,统筹抓好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屠宰行业秩序。要提升屠宰企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屠宰行业管理能力、监管执法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