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区域性农民减收风险
近年来,政府持续加大农业支持力度,有效避免了粮食增产条件下“谷贱伤农”问题的发生,农民从粮食增产和粮价提升中得到双重实惠,家庭经营性收入得以持续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引擎之一。为了解决库存高企等问题,2015年国家下调玉米临储价格,对玉米主产区农民收入带来一定影响。2015年我国玉米单产785.6斤/亩,临储收购价降低0.13元/斤,农民种植玉米平均每亩收入就减少102元,初步估算使实施玉米临时收储的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农民共减收251亿元。
2016年国家开始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补贴”,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稳定农民收益,但在生产成本持续快速上涨和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条件下,政府补贴对价格下降造成的减收的替代作用不能过高估计。特别是我国玉米生产和流通组织化程度滞后于市场化进程,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没有根本缓解,取消政府托市收购后,很可能造成“卖粮难”问题重现。
从历史上看,在粮食丰收集中上市时,容易出现加工企业不愿收购甚至竞相压价的情况。目前我国农民收入在持续多年较快增长后疲态已经显现,其中作为增收主引擎的工资性收入受经济减速影响,增速从“十二五”前两年超过20%下降至目前的个位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经营性收入再出现较大幅度减少,部分区域农民收入不排除陷入增长徘徊期的可能。
3.政策效果“漏损”风险
当前我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这要求我们必须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来理解并求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入世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农业发展已经深度融入国际市场,这既为我们利用国际农业资源和国际农业市场调剂国内农产品供给,减缓农业资源环境压力,参与全球供应链建设提升农业竞争力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带来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保护压力加大的挑战。在入世之际,我们为争取对制造业、服务业薄弱领域和环节的保护支持,在农业方面做出过高承诺,导致目前在应对国外低价农产品进口冲击上手段不多,国内农业宏观调控效果受到影响。
目前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只有15.2%,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粮食、食糖、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但配额外关税最高也只有65%。从农业价格支持政策实践看,由于关税门槛过低,国外大量享有补贴的低价农产品涌入国内,打压了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侵蚀了支农惠农政策效果,这是导致农产品收益率下降的重要原因。2004-2014年,我国三种粮食平均每亩成本利润率由49.7%下降到11.7%,两种油料平均由54.6%下降到-0.8%,棉花由30.0%下降到-30.1%,糖料由11.0%下降到-7.1%。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果生产支持、进口管理等政策工具不能形成合力,国外低价农产品冲击和市场价格波动就可能扰乱国内改革的步伐和节奏,造成政策效果“漏损”。
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基础上,要尽快扭转农业要素投入结构失衡、政府与市场关系失衡和产业链协同发展失衡,切实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1.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结构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本质上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不断引入和重新组合配置的过程。提高农业供给体系和质量,首要和关键是矫正农业要素配置扭曲。
一要加快放活土地要素。土地是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基础。土地不能自由流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就很难进得来。现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力度与社会期待存在一定差距,要在尽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性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等探索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土地金融,推进土地资本化。
二要提升劳动力职业化、组织化水平。重点推进“三个一批”,即将一批有接受培训意愿、有文化基础的农民培育成新型职业农民,将一部分没有培训意愿、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民,通过组织化、产业化生产变成产业工人,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引进一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三要消除对工商资本下乡的歧视性政策。资本深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绕不开的道路,没有资本要素参与改造传统农业,农业就会如舒尔茨所言的“一潭死水,毫无生机”。对目前工商资本下乡现象不能妖魔化,要在落实好“三个不得”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和降低对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期限、面积等控制条件,赋予工商资本进入和退出农业的自由选择权,重点要“强监管、防风险、抓服务”,加强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非农化”的惩处力度,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等;同时围绕“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健全工商资本下乡服务体系,使工商资本“进得来、有发展”。
2.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和管理
新阶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眼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产业链各环节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
一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全链条”的观念,新增补贴和支持手段要向产业链前端的科研和产业链后端的加工等环节覆盖,加强产业链综合技术集成,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推进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等统一管理。
二要探索不同形式的产业融合模式,支持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构建联合合作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合同契约、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等方式,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纽带,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于一体的发展联合体。鼓励和支持领军型龙头企业利用价值链、信息链和物流链整合产业链,通过交叉持股、联合研发、供应商契约等方式整合研发、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
三要健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质量监管、流通服务等平台,加强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融资担保等各类服务。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创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采取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方式,提供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全链条综合服务。
四要建设农业生态产业链。积极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3.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化建设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不能简单“甩包袱”,也不能“大包干”,需要同时发挥好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机制化调控作用。国内外事实表明,市场作用的有效性与其完善程度一般成正比,如果市场本身不健全,完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只可能带来更大的混乱;同样,如果政府治理能力跟不上,政策“急刹车”或“猛给油”带来的市场波动就难以避免。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和交易方式还比较落后,成熟的政府调控行为方式也未真正确立,需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政府调控能力建设。一方面,要顺应农产品区域性生产、全国性消费、城市农产品自给率大幅下降等趋势,从保障市场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着手,进一步健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特别是加强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的应用,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上市“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同时,加强宏观调控机制化建设,推进调控目标制定机制化,当前亟须更加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目标,避免调控在稳产量、促增收之间左右徘徊;进一步规范调控范围和程序,明确政策实施、调整和退出的程序;加强农产品加工、农产品价格等领域调控手段的机制化建设,提高政府市场监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国际市场资源能力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开放理念,构建起农业对外贸易与国内农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体系,强化各类政策手段的组合运用,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保护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健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进口贸易调控机制。目前看通过关税限制进口的难度较大,需要用好进口配额管理和国营贸易制度的有限空间,加强农产品进出口的监测和管理,强化进口与储备的衔接联动,严厉打击走私,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加快实施农业全球战略布局。积极推动农业“走出去”,加强境外农业技术、资源合作开发及全球供应链建设,建立规模化农产品供应后备基地,不断提升我国农业资源配置能力、市场控制力,为国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更大空间。(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与技术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