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领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改革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
实行了9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今起将被新的制度所替代。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就即将启动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等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粮食面临的形势所决定的。”中央农办一局副局长赵阳说。
在国际粮价大幅下跌、全球能源价格持续下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我国重要农产品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开始凸显,这使得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的玉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同时玉米及其替代品进口也在影响着国内市场。”国家粮食局粮食调控司副司长罗守全介绍,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已持续4年多价格倒挂,同时,大麦、高粱、木薯干等玉米替代品进口数量激增,对玉米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由此带来了加工转化开工不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突出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坚持市场化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框架。
“近年来开展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等改革,都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说。
坚持三个核心原则
“与过去实行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相比,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即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刘小南说。
在赵阳看来,目前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但在实施步骤上应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具体到产储销矛盾比较突出的玉米上,一定要把握好3个核心原则——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所谓市场定价,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现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真正反映市场供给关系,产销随行就市,并形成购销主体和多渠道流通的市场新格局;价补分离,则是将对农民的补贴从价格中剥离出来;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就是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让农民基本不吃亏、种粮积极性不减弱、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放松。
“事实上,前些年不断提高的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中,就包含了政府对农民的补贴。现在将补贴剥离出来,使价格回归到反映供求关系的合理水平,让农民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生产结构的调整。”赵阳说。
据悉,今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实现由市场来调节生产与需求;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有关部门将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信贷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消化库存等。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领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刘小南表示,这项改革体大面广,事关广大农民利益和各地重农抓粮积极性,在改革的步骤上既要积极,更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