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找准自身定位,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同时提到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农村信用社被视作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通知指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进战略认同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设立“三农”委员会。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先行先试。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市范围内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服务质效。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强化行业服务功能,整合并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农行、国开行、农发行以及邮储被寄予厚望。通知提到,要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引导国开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创新支农融资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的同时,立足扶贫金融服务,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金融服务,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邮储银行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
通知同时鼓励其他商业银行稳定县域网点,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对“三农”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主体亦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和服务满足度。通知提到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发起人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产品的投放和创新力度。加快建立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小贷公司、网贷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涉农投入。
有关现代农业支持领域,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业生态治理,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着力加大信贷支持。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形成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支持合力。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产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项目,着力予以支持。
另外,通知还要求要实施精准扶贫,充分发挥金融加速脱贫能效。继续将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战略性工程予以重点推动;逐步创造条件,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据了解,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