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通过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土地流转奖励机制等方式,大力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乐都区充分发挥政府及部门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吸引力的经济实体从事土地流转,先后引进丰源、容生、天露等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流转农户土地814.9亩发展畜牧业,既带动了全区养殖业发展,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同时出台了《关于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认定标准及以奖代补办法(试行)》,全区每年扶持家庭农场20户,川水和沟岔地区集中流转土地30亩以上,且第二年继续从事蔬菜和马铃薯种植的,每亩一次性以奖代补300元;山区集中流转土地100亩以上,且第二年继续从事马铃薯和油菜籽种植的,每亩一次性以奖代补300元;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每个以奖代补20万元,省级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通过以奖促转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