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湖北省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沉睡的资源“动”起来、“活”起来。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2015年5月,湖北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构建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武汉农交所”)为主导,以县级交易市场为基础,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经过几年建设,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正在逐步成型。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中心)41家,武汉“1+8”城市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武汉农交所与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的交易中心实现联网运行,各地交易信息实现互通共享。
交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市场服务体系也进一步健全。目前,全省已建立62个县级土地流转平台,102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6658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初步建成村有服务站点、乡有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有流转平台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金融、财会、评估、担保等机构也积极融入市场,为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抵押融资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化服务。
2015年6月,湖北省金融办出台了《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暂行办法》,对市场建设、交易开展、监督管理、争议处理等应遵循的基本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有了统一的基本规范。各地相继制定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业准则,并推行合同范本应用、信息化等管理方式,通过网络公开各类项目的出让信息和成交公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2015年11月,在武汉农交所进行的农村产权交易已达2354宗,交易额达143.04亿元。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累计组织交易9300余宗,交易金额超过155亿元,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