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是国家根据现有经济形势作出的一项助推发展、提振民生的强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带来农民城镇化数量的直接提升,但“去库存”绝非农民城镇化的必要前提,农民进城更不能成为化解商品房库存的“有效工具”。
就现今城市涌入大量农民工的现状而言,他们中的大多数绝对是渴望留在城市的,希望在城里安家立业,因此只要城镇房价有所下跌或稍稍松动,定然会有部分农民工果断出手,那商品房库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化解。但能在城里买房与最终安居城镇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试想一个人既没一技之长,更没稳定收入,那如何成为新市民,即便因住房强制留下,也必然会产生新的城镇赤贫问题。
此外,延续多年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犹如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把城镇市民和农村村民划分得泾渭分明,这样纵然一些有农村户籍的人口,在城里买房了,也难以享受到与“老市民”同等的、完整的城市福利,这无疑也消解了很多人的安居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的改革就变得愈发刻不容缓,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进行城乡并轨,相关配套政策要跟上,“去库存”才能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