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国土资源厅信息,我省首宗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执行的地块,日前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挂牌成交。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南海区的这个成交地块,不仅是我省首宗入市流转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标志着南海试点工作进入实操阶段。
该宗成交地块为大沥镇太平村北海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面积28.93亩,出让年限为30年,成交总价5786万元,地块单价达200万元/亩。根据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求,南海区政府将按地块成交价的10%向村集体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充分体现“同权同价,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精神。
据悉,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南海区是我省唯一一个被纳入的试点。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南海区积极构建“1+N”入市试点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各项试点改革任务,出台了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增值收益调节金与税收征收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完善手续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地块基础数据和入市主体意愿两项基础调研;统筹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并争取于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建设用地范围的控规全覆盖。
为了规范公开交易,完善交易平台建设,南海区印发实施了《2014年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统一地价体系整合用地信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在探索产业载体开发与利用中,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整备与开发,初步拟定整备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据悉,南海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各项任务,最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