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农业部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兽医部门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有效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兽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报集中摘登一些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编者
河南:开展监测预警实现科学防控
近年来,河南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队伍素质,狠抓科技创新带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使全省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强,防控能力不断提高,为全省科学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创新防控工作机制是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手段。河南省坚持通过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各级疫控机构建设、管理和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了全省疫控机构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推行“综合防控能力积分制管理办法”,提高全省疫控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疫控机构的实验室能力及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基本技能竞赛、防控工作创新、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工作业绩、科研能力、重点工作、临时性重要任务等设定相关分值,实行积分制管理,建立积分台账,半年公布一次排序,全年积分排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激励、提升、导向作用。二是实行布病联防联控,提升全省防控人畜共患病水平。全省建立了畜牧与卫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合力防控布病。每年双方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布病综合督导检查,畜牧部门今年以来对全省8大产业集聚区大型奶牛养殖场和全省1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开展了布病集中普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了布病阳性感染牛,消除了疫情隐患,保障了牛奶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开展监测评估分析是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支撑。河南省建立了动物疫情科学分析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专家团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分析,并向主管部门和国家疫科中心提交动物疫情分析评估报告,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一是发布预警提示,排除疫情隐患。近年来,全省各地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成功排除了50余起重大动物疫情隐患,避免了疫情的流行和蔓延。二是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监测评估所总结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口蹄疫流行时间、流行路线等规律,对河南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采取在秋季集中免疫开展以前(7-8月)单独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口蹄疫防控采取在每年的1、5、9月开展三次免疫,部分省辖市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采取“1+1+3”的免疫模式,有效控制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福建:推进第三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福建省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第三方机构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有力提升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业主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了“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运行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再次提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这些文件的出台,从政策上为第三方参与治理明确和释放了市场空间。
2016年底前,生猪年出栏量200万头以上的县区市、生猪调出大县、禽年饲养量5000万羽的县(市、区)应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养殖重点区域所在乡镇以及闽江、九龙江、敖江及“三江干流”流经乡镇必须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在提出各地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要求的同时,也为第三方参与治理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一是完善无害化处理设备补助政策。明确了对2立方米以上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台套补助20万元;对无害化处理厂(场)购置有效容积达20立方米以上(或一次处理能力达10吨以上)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的,省级以上财政给予100万元补助,市、县(区)给予配套补助。2014-2016年,福建省省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对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进行购机补贴,其中相当比例的补助对象为第三方建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减轻第三方机构的建厂资金压力。二是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政策。提出了按照“谁交出(病死猪)、补贴谁,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对养殖者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者给予每头共80元的补贴,为第三方治理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省政府提出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单位,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用电优惠,对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用地,各市、县(区)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鼓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物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年产3万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享受化肥生产优惠电价政策等意见,进一步排除第三方机构建厂困难、提升利润空间困难的问题。
目前,福建省由第三方机构建设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36个,设计处理能力219.5吨,总投资699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701.5万元,自筹6292.5万元;在建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5个,设计处理能力32吨,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65万元,自筹1115万元。目前,这种由政府补助、社会资金为主建设无害化处理场工作还在不断推进过程中。
广东:建设10 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
广东省是畜禽生产和消费大省,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十分艰巨,该省加大投入,安排2亿元资金建设10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
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布局上,广东突出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以大型专业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省无害化体系建设。前期,省农业厅统筹安排了1000万元择优扶持肇庆、湛江、梅州、惠州、云浮、江门等6个市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试点建设。为加大推进力度,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安排了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乐昌市、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惠城区、遂溪县、四会市、阳春市、高州市、怀集县、饶平县、新兴县等10个县(市、区)按照“及时处理、清洁环保、综合利用、区域辐射、示范带动”的建设目标,高标准建设工艺先进、环保达标、生态安全、运作科学、管理先进、环境优美的花园式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并统一招标采购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发放给部分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的大型养殖场、屠宰企业(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以此形成了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各重点场所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布局,由面及点推进广东省无害化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各地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对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中“深圳模式”“高州模式”“珠海模式”“从化模式”“温氏模式”等带动作用大。同时,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广东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年出栏量在5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年出栏量在15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市、区),原则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其他有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当前,各地正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协调推动财政、保险、价格、信贷、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协调落实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