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土地资源 激发流转潜能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宁夏
编者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下乡提出了要求。宁夏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有相当一部分耕地是“望天田”,缺少基本灌溉条件。为盘活这一块赖以生存的土地,近年来,宁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增强了农业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叶阳欢本报记者张国凤
1、工商资本下乡规矩定在前
“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去年我和村里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把30亩地全部流转给了宁夏丰德农牧公司,没想到早在今年春耕之前就从村部领到了2.1万元的流转费。”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头闸镇裕民村3队的农民包学仁高兴地说。
2011年底,宁夏平罗县被农业部确定为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他们先后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26个配套办法及细则,在宁夏率先成立县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监督委员会等管理服务机构,并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市场主体准入、受让主体资信审查等一系列机制。“通过土地确权,摸清了家底子,让土地成‘资本’,农民靓丽转身变‘老板’。”平罗县农改办副主任徐春霞说。
而现代农业发展缺资金、缺人才、缺现代管理,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必要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如何在实践中保障农民利益和防止“非农化”倾向?对此,平罗县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起草了《平罗县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试点工作方案》,对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用途、复垦能力、正常经营活动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带动示范作用能力等都要经过一一审查。明确规定对开发农村“四荒地”经营农业项目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30年;初次租赁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00亩,累计不得超过3000亩;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风险保证金制度,现付租金、后用地,且于每年三月份之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不低于当年租赁费20%的风险保证金。
“2013年我们之所以选择平罗县头闸镇流转土地种植紫花苜蓿,主要是看中了这里的规范运作。”宁夏丰德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融学坦露当时的心声。正是因为这种想法,他们成为最早进驻平罗县的农业企业,如今他们投入建设的3000亩紫花苜蓿基地已经成为全区特色农业的窗口和示范。
近日,宁夏农牧厅、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在鼓励工商资本多元化、规模化发展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地要强化农村土地流转风险意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坚持经营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农化”。此外,进一步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制定了上限控制制度、审查审核制度、风险保障金制度、分级备案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流转和工商资本投资者“两个权益”。
2、土地变股权 农户当股东
对于曾经的贫困村——五星村688户2862名村民而言,短短两年时间,村里的变化比过去几十年加起来都多——这些变化,源自于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盘活土地资本,走出了一条“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贫困户受倾斜”的资产收益市场化道路。
“转折从2014年开始”,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徐建平说:“我们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了兴旺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租赁方式将村民769亩土地盘活流转,与宁夏中航塞外香公司签订了产销合同,种植有机水稻。2014年底,合作社实现收入80万元,除兑付农民土地流转费64万元外,合作社盈余16余万元。当年,五星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1400元。”
今年7月7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的前提下,五星村对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股份改革,成立了宁夏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首期设置总股权1746股,股本金额145万元。
“目前,合作社发展社员218户,选举产生股东代表19名,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章程,完善了各项制度。合作社‘种什么、如何种’都由股东决定,确保土地的增值和增收。今年,合作社种植的优质水稻、玉米农作物喜获丰收,保底分配已于年初按照每股830元的标准兑现给农户,计划在年底分红时,从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救助贫困户,使贫困户的二次分红收益率再提高10%。同时还解决了本村一些年龄偏大,到外地不能务工的群众就近在合作社打工,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产业得到了发展。”谈到今后的发展,徐建平信心满怀。
正在地里忙碌的五星村2组村民郑兴民给我们算了一笔经济账:“我家有10亩耕地流转给了合作社,今年春耕之前一次性就拿到了8300元的流转费,年底还有10%的二次分红830元,不用自己操心就有近万元收入。另外还有10亩地自己种植了玉米,今年收成不好加上价格下跌,除去农药种子化肥机械成本和收割播种来回车资费用,满打满算这10亩地总共纯收入3000元左右。两厢权衡之下,还是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省时、省心、省力。”
五星村的成功实践无疑是宁夏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十二五”期间,宁夏按照“问题导向、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极大地激发了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3、因地制宜家庭农场“活”一方
隆冬时节,走进青铜峡市叶升镇联丰村满仓家庭农场仓库,记者看到一箱箱包装好的皇冠梨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一眼都望不到头;打开箱子,一个个硕大的梨呈现出金黄色或暖黄色,咬上一口,果肉圆润白皙滑如玉、鲜嫩多汁,口味清香、软绵甜蜜。
“2008年我辞去了旱涝保收的铁饭碗,以每亩地830元的价格流转全村及周边村队农户的土地1324.8亩,搞起特色种植,主要通过引进、嫁接、换头、芽接等技术种植皇冠梨。经过多年的尝试和努力,如今我的农场拥有全区最大皇冠梨基地500亩,年产皇冠梨80万斤,实现年产值400万元。”说起自己的创业经历,满仓家庭农场场主叶青依然记忆犹新。
“过去忙活一年,12亩地满打满算净赚个4000元。现在流转给了满仓家庭农场,每年每亩可以获得830元租金,还可以到农场去打工。一年下来,我家12亩地的租金加工钱,可挣到2万多元。”村民王天喜乐呵呵地说。
叶青对记者说:“现在,村里很多农民都把种地当成‘第二职业’,高龄劳力把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解决了土地无人种植的难题,有的直接在农场打工。青壮年劳动力流转耕地后,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更安心外出务工或创业,地里的收入现在只是‘兼职’而已。”
“家庭农场的出现,孵化了一批职业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他们重视农业的产出和市场价值,愿意投入资金提升土地单位产值,也避免了农业经营的短期行为。”青铜峡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负责人史小英说。
经过多年的发展,家庭农场这种新兴市场经营主体的兴起为宁夏的土地流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宁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经农牧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共1279家,涵盖种植、畜牧、家庭渔场、园林农场、种养结合的混合农场等。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291.4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26.3%;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33.6万户,占家庭承包总农户的39.3%;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0.1万份,流转合同签订率达89.6%。这一‘转’,创新了宁夏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盘活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效益,实现了农业产业升级,趟出了一条农业转型升级、农民脱贫致富的‘生金样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马新明这样总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