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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养老 应有三重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1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留在城里,保障不足;回到农村,收入太少且子女无法在身边照顾。面对养老难题,高龄农民工该何去何从?专家建议,充分释放土地红利,强化土地养老的功

    留在城里,保障不足;回到农村,收入太少且子女无法在身边照顾。面对养老难题,高龄农民工该何去何从?

    专家建议,充分释放土地红利,强化土地养老的功能。同时,响应国家政策,鼓励农民工用城里务工的经验、资本回乡创业,方便未来就近养老。再者,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建设,探索居家、自助养老相结合。

    改革开放初期,正值壮年的第一代农民工带着憧憬走出乡村,历经生活艰辛和社会变迁,成为中国城市一线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几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城市的建设者已悄然老去。留下还是回去,养老的难题摆在了他们面前。专家建议,针对具体情况,可以从三方面为农民工养老上三道“保险”。

    释放土地红利,强化以地养老

    回家养老,是很多农民工的选择,但是没有退休工资,地也种不动了,养老钱从哪儿来?

    2014年,人社部、财政部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今年5月,人社部透露,目前我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建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出台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整合的政策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国务院从2014年7月1日起首次统一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全国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超过100元。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的累积和续接,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面临的养老困境。

    专家表示,在家庭和社会养老经济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充分释放土地红利,是强化土地养老功能的有效途径。2014年底,中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截至2014年底,全国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已达1988个,占全国县数的2/3,涉及19.5万个村,3.3亿亩承包耕地。今年,中央在去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将再选择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甘肃、宁夏、吉林、河南、贵州等9省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整省试点工作,使土地的资产价值能够真正为农民带来实惠。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崔宏志建议,一方面要提高土地的产出价值,另一方面可在征用和租赁耕地中调整增值收益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目前都是一次性补偿,未来如果政府征地用来搞建设开发,能否使农民都分得一定的收益;土地不再只是‘租赁’给公司,而是相当于拿地‘入股’,使原来的得到的固定收益转变成更多的浮动收益”。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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