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农业部公布了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以及配套的管理办法。据了解,2014年11月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部署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各地积极创建,在严格考评、征询意见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这批创建试点单位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主,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创建内容上,主要围绕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创新等8个方面开展,突出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和社会共治。在创建方式上,按照国家定标准、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的方式确定。在考核评价上,由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让数据说活、让群众说了算。在进度安排上,坚持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活动初期,设置两年试点期,并认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农业部同步出台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暂行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县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建立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2-3年开展一次考核,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明确了整改的五种情形和撤销称号的七种情形,确保质量安全县叫得响、过得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