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青海启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在此制度保障下,2015年青海将通过“金融扶贫”模式,撬动20亿元产业扶贫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张利原表示,“金融扶贫”旨在通过政府开发式扶贫与金融机构共同运作,将产业扶贫资金作为风险抵押,从银行撬动5~10倍贷款,由政府全额补贴基准利率,主要面向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以及贫困户。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甘子河乡俄日村经营旅游公司的村民任增加说:“去年,村里将100万元扶贫资金作为抵押,从银行成功贷款1000万元,全部用于青年驿站、生态园等旅游项目投资,并带动226名贫困户就业。如果没有‘金融扶贫’项目,我们很难贷到这么多钱。”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规划财务处处长秋立朝表示,2015年“金融扶贫”工作将在青海藏区及六盘山地区开展,年底前将撬动扶贫产业贷款20亿元,惠及15万贫困家庭,逐渐成为西部地区扶贫开发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