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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回复“一村一品”建议:在特色上下功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7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36号建议的答复张占宇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一村一品高效农业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发展一村一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36号建议的答复

    张占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一村一品”高效农业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一村一品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发展一村一品,多个1号文件都强调要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按照中央要求,我部坚持将发展一村一品作为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推进力度,一村一品取得快速发展。目前,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5.5万个,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0多元,远远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一村一品在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特色品牌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在主导产品开发上下功夫

    (一)在发展有机农产品方面。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有机农业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发展有机农业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有机农产品已成为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之一。我部在“三品一标”发展战略的引领下,突出环境优势和资源优势,确立了“因地制宜、健康发展”的有机农业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坚持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注重质量、数量、效益的协调统一,追求安全、优质、生态、环保、可持续的理念,以满足特定消费群体和出口贸易为导向,在生态环境条件优越的地区,重点选择部分对化学投入品依赖性小、质量安全风险低的产品,积极稳妥地进行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合理引导下,在市场需求的有力拉动下,我国有机食品产业依托部分地区的生态条件、环境优势和资源特色,保持了较快发展态势,已成为富有活力和成长性的朝阳产业。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作为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截至2014年,已认证有机食品企业814家、产品3342个。各地实践证明,有机农业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收益、扩大农产品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在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方面。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发展,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要求在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税收政策、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各地也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达到35万多个,龙头企业12万多家,辐射带动全国47%的农户,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超过3000元。农业产业化已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依靠,成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

    各地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就地加工转化,将“原”字号的农产品变成适销对路的加工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的基础上,还探索出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链金融等新兴联结方式,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了二三产业价值向一产“回流”。2014年,全国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总额之比达到2.48:1,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增值近2.5倍,有力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让农民更好地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关于在特色品牌打造上下功夫

    我部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工作。2010年下发了《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品牌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品牌评选及影响力调查、相关论坛及宣传推介等工作。2011年,农业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围绕加快现代农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的品牌建设”。近几年,我部从规范认证、试点示范、展示展销、品牌传播、品牌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完善“三品一标”认证登记,规范品牌标准化工作;开展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农业品牌;开展农交会参展农产品“金奖”评选、网上品牌宣传、品牌论坛等品牌推介和宣传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同时,我部从2014年起开展了一村一品品牌建设试点,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在优势品牌打造、产品宣传推介、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提升示范村镇特色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统筹规划,加强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以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为重点,培育农业优质品牌;加强品牌营销推介,建立协同运行的全国农业品牌推介平台,继续营造有利于农业品牌发展的环境。继续支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一村一品品牌化发展。

    三、关于在流通组织培育上下功夫

    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是发展一村一品的重要带动力量。我们积极引导各地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谋划一村一品发展,把专业村镇建设成为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村企对接、村社联动,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乡一业、一业一企的发展格局,加快一村一品发展步伐,提升一村一品发展水平。

    (一)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灵魂和核心,我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创新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一是加强指导。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二是项目引导。从2006年起,我部开展了“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累计安排近4000万元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联结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集中销售、运输、仓储以及技术服务等。2014年,我部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1450万元对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给予补贴。三是强化监督。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六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累计淘汰不合格企业251家。

    (二)在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民合作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新时期多个中央1号文件对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去年,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加大财税扶持、创新金融保险服务、给予用地用水用电支持、扩大涉农项目承担规模,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扶持。我部安排专门资金在5省市开展了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有力撬动了金融资本。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安排资金6亿元,扶持1500多个合作社和1万多个农户建设初加工设施1.8万座。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0亿元,比上年增加7.5%。二是组织产销对接。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类型的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引导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截至2014年底,参加农社对接的合作社有2.13万家,建立直销店(点)2.79万个,覆盖社区3.21万个,消费人群达1.06亿人,销售收入340.87亿元。三是开展人才培训。将示范社理事长和县乡辅导员作为合作社培训的重要对象,提高他们依法办社、依法治社、依法兴社的能力。去年全国各级农业部门累计培训46.2万人次。

    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带动一村一品更好发展。

    四、关于在产业规模壮大上下功夫


    (一)在推进设施基地建设方面。我部对园艺作物设施基地建设高度重视。为增强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从2010年起,我部通过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项目在全国优势区域和大中城市郊区,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主体,推进园艺作物“五化”建设,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采后处理商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和政府引导作用。从2013年开始,在北方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蔬菜开发工程”试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日光温室大棚,提高冬春淡蔬菜自给能力,保障市场均衡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力争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生产供应稳定,确保经济效益提高。截至2014年,已累计安排资金21亿元。通过项目的示范带动,蔬菜、水果、茶叶等等园艺作物的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带动能力提高;标准化有力推进,生产水平提高;农户的品牌意识强化,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水平提高;园艺产品质量管理得到加强,质量效益提高。北方大中城市设施蔬菜建设加快推进,冬春淡季蔬菜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二)在建设有机农业园区方面。为推进有机产业区域化和规模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有机农业管理水平,我部于2010年发布实施了《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积极扶持适宜的地区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目前,在全国已建成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7个,基地面积达1000万亩,形成了水稻、茶叶、畜产品、水果等示范模式。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有机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其它部委也相继出台了创建有机产品基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比如,国家认监委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了23个县/市/区作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环保部开展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考核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推进园艺作物设施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设施农业和有机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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