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农委获悉,初步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辽宁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接近1400万亩,第一季度新增流转面积为66.4万亩,其中丹东、铁岭、鞍山、阜新四市新增流转面积均超过10万亩,四市合计面积为56万亩,占新增面积的84.3%。
近两年来,辽宁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家庭农场名录落实资金扶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等办法,支持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目前,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引领土地规模经营的主力军。
在引导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各级政府通过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流转行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鞍山的海城市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拍卖的方式,提高土地效率;丹东市新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23个,使全市服务站总数达到40个;铁岭市农委专门成立了辽宁省首家市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化管理,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政策解答、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为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办法,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辽阳市政府筹资4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通过抵押担保的办法,对规模经营主体放贷4亿元;昌图县从去年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担保试点工作,共有6000多亩地参与了担保,获得1725万元的资金,其中最大一笔贷款额为180万元,担保的流转耕地面积为2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