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呼和浩特市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在自治区农发办的指导下,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二十年的开发建设,呼和浩特市土地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完成土地治理面积162.21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141.7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0.44万亩。完成财政投资额10.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7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9亿元,市级财政资金0.9亿元,旗县区级财政资金1.0亿元。各项目旗县区累计承担完成情况为:和林县42.57万亩,土左旗42.1万亩、托县37.26万亩,赛罕区26.38万亩,武川县13.4万亩,清水河是2014年新增的项目县,承担0.5万亩。
经过二十年的开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打机电井2784眼,建排灌站4座,新增水浇地面积92.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0万亩,为全市水浇地贡献60%的面积。在综合治理中,改良土壤117.4万亩,建设农田防护林49.7万亩,修建机耕路4822.4公里,衬砌渠道2702.8公里,铺设地埋管道2213.8公里,架设输变电线路482.8公里,购置大型农机具2042台(套),累计新增粮食、油、糖等11.41亿公斤,增加种植业总产值15.98亿元。这些项目的建设对呼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