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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改革“三箭齐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4    来源:经济日报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农产品价格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进入深水区,标志着新一轮农业农村改革正全面提速尽管还在深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

      农产品价格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进入深水区,标志着新一轮农业农村改革正全面提速——

    尽管还在深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春潮却已涌动。伴随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意见的出台,农产品价格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形成“三箭齐发”之势,标志着新一轮农业农村改革正全面提速。这一轮农村改革,在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中,对农产品、“三块地”和农村集体资产等农民主要权利载体,进行明晰产权、还权赋能。这将为维护农民权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价格改革更尊重市场

    农产品价格改革仍处于一场长跑的加速期。国家正着力推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转变

    自今年1月起,国家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由于烟叶是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业内认为这标志着由政府对农产品定价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但并不意味着农产品价格改革就完成了。事实上,农产品价格改革仍处于一场长跑的加速期。国家正着力推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转变,实行“价”、“补”分离。

    近年来,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国家对粮食调控能力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在国内农产品价格持续超过国外的新形势下,原有政策面临严峻挑战。“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扭曲,市场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使得粮价“只涨不跌”预期增强,一定程度上使市场呈“政策市”趋向。尤其是棉花、食糖已经形成“国内增产、国家增储、进口增加、国家再增储”的不利局面。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央把农产品价格改革作为农业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慎重起见,我国分品种分区域推进目标价格改革,对大豆、棉花进行先行先试。去年国家正式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启动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并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目标价格是按照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确定的,并不干预市场价格。

    以棉花为例,2014年其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实行了3年的临时收储政策结束。发改委有关人士认为,这个价格能够补偿试点地区棉花生产成本,并保障农民获得基本收益。目前,国家对棉花、大豆开展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对生猪建立了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的调控预案,并通过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调节机制等综合措施,防止了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保护了农民利益。

    土地改革着重还权赋能


    针对征地范围过大、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

    从土地确权到土地流转,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到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去年,我国选择山东、四川、安徽3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其他各省份选择整县开展试点。目前,已有1611个县(市)开展了试点,涉及3亿亩耕地。农业部表示,今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再选择8至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每个地市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覆盖面积达到5亿亩。

    确权是第一步,引导土地流转是重点。当前,土地流转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流转比例达28.8%,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超过287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个。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200万亩,宅基地总面积约为1.7亿亩。此前的土地制度更多强调农地的资源属性,对资产属性关注不够,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增值收益中农户所获比例过小。眼下,部分地区在中央许可下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进行先行先试,取得一定成效。重庆、四川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探索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合理分配。

    日前,中央出台了有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政策性文件。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解读说,针对征地范围过大、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等问题,要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资产改革重在明晰产权


    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元旦刚过,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村领到分红资金的村民们乐不可支,最多的一个村民获得分红近1.6万元,他说,“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我们年底都有分红。”目前,该村的4个村民小组已完成2014年度村组的年终分红,总计分配87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惠及村民、股民2300多人。

    童家桥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村集体收入主要依靠厂房、门面房和场地出租。经过多年的积累,该村已形成相当可观的集体资产,村集体年收入达1100万元。近年来,该村对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让村民成为股民,通过股份量化到人来明晰资产权属。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不少地方村集体收入增长较快,村民对财务公开和集体收益如何分配日益重视。专家认为,股份化后,每个曾经户籍在村的人都能根据在村的时间长短享受到对集体资产的相应股权。“股份化改革以后,村民关心集体发展的多了。”这是重庆龙坡区共和村原村党委书记李达志的感受。共和村成立了集体资产监督委员会,由包括农转非代表在内的21名代表组成,负责审计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将兼顾东中西不同区域,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县(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底完成。”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说,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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