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至2014年底,云南省累计完成投资121亿元,退耕还林533.2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32.6万亩、封山育林201.9万亩,工程区自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耕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省生态持续改善,林草面积增加1252.5万亩,覆盖率增加2.1%,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332.8万亩。据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站监测,累计到2013年,全省25度以上陡坡耕地营造生态林径流量下降83%,泥沙含量下降98%,乔木林退耕地有机质比未退耕地增加41.7%,退耕还林工程营造的林木涵养水源30.5亿立方米、固土4354万吨、吸收污染物14698万千克,生态效益总价值量达739.5亿元,是工程投入的6倍。
结合工程实施,云南省落实国家补助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加大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使退耕还林成为发展山区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工程实施以来,全省131万退耕农户户均累计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177元,501万退耕农民人均累计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46元。65万户、236.5万人退耕农户新增种植核桃、油茶、茶叶、竹子等具有增收潜力的树种360.2万亩,户均新增5.5亩、人均新增1.5亩,同时带动68万农户、325.5万人发展特色经济林、用材林、原料林等447.5万亩,各类特色经济林木正逐渐成为退耕农户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的辐射带动下,全省木本油料基地从2002年的900万亩增加到2013年的4450万亩。同时,通过工程实施,有效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退耕农户由原来以种植、养殖为主的生产经营方式向多元化格局转变,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