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12月3日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从2010年起,国家在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了金融、财税、人才激励、科研经费等促进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如今,中关村的“试验田”里结了哪些果?记者来到中关村,走访部分企业和科研机构,观察试点政策的实际成效。
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成果转化加速
“政策太给力了!”这是北京理工大学一位负责人三年前听到“800万元以下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处置,部分转让收益留给科研单位”的新政策后的第一反应。
过去,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无论评估价值数额多少,也需要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周期长;另一方面,由于转让的收益扣除奖励后要全部上缴,学校和科技成果持有人对转化的积极性都不高。
在中关村试点的新政策,一是下放中央级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800万元以下科技成果的权限,由所在单位自主处置,处置结果报财政部备案。二是对科技成果处置和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初次处置的收益,在扣除奖励资金后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
新政策实施后,中关村示范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大加速。数据显示,北京地区中央和地方高校、科研机构2011至2013年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处置)项目累计1531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加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股权激励试点,科技人员积极性提升
北京市农科院小麦中心培育出两系杂交小麦,能使麦田亩均增产15%—20%。可这样一项技术,拿到“准生证”后,仅在北京及周边小规模试种,产业化进展缓慢。要想自行实施产业化,中心缺乏资金和经营人才;将种子技术转让,等于把产业拱手让人。研发人员开始有些沉不住气了,3个人陆续辞职。中心主任赵昌平说:“再这样下去,队伍迟早得散。”
2010年2月,一份名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文件摆上了赵昌平的办公桌,让他眼前一亮:“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可以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很快,北京市农科院以两系杂交小麦高效繁种、制种技术作价入股,与某国企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在小麦中心上报的股权激励方案里,农科院方面占有的约49%股份中,农科院代表国家占一半股份,小麦中心的5名核心研发成员占另一半。
截至2014年6月,中关村共有95项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激励试点方案获得批复,其中市属单位试点方案63项,中央单位试点方案32项,极大地提高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间接费用可列支了
“有了间接费用列支这项好政策的支持,我们的产品研发周期至少可以缩减一半以上。”北京中科信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勇说。
科研经费按支出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而间接费用一般是指用于改善为科研活动投入的各种支撑条件的费用。我国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体系中,并没有专门列支间接经费。预算中允许科研单位提取的管理费大体上在直接费用1%至8%范围内,无法支撑科研单位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条件。
中科信曾承担了一个重大专项,企业必须花大价钱引进国外同行业的先进人才,同时对企业人才进行培训和奖励。这两项开支大约占到项目总费用的30%左右,但由于没有相关配套制度,企业不得不自筹资金,使得项目的总体进度被拖慢。
中关村在部市会商确定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中,开展间接费用补偿机制试点、分阶段拨付试点、后补助试点,以及增加科研单位和高端人才团队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打破了列支间接费用的制度障碍。2013年,北京市所有科研项目均纳入改革试点,科研项目列支间接费用已形成常态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