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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惠城面向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四大经营主体”试水“政银保”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贷款难、贷款贵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如何让农民贷得起、金融机构愿意贷?惠城区首次试水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贷款难、贷款贵”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如何让农民贷得起、金融机构愿意贷?惠城区首次试水“政银保”业务,该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里的“四大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

      符合条件者可贷20万~1000万元

    在惠城区举行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业务协议书签订仪式上,惠城区农业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惠城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里的“四大经营主体”将可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

    据悉,“政银保”即政府部门向合作银行推荐“四大经营主体”范围内的贷款户;合作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合作保险公司为上述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服务;政府部门对上述保证保险贴付保费和按比例贴付贷款利息。政府部门、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三方按签订的协议约定承担贷款逾期赔付责任。

    首期“政银保”贷款扶持资金额度为500万元,由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投入,由区农业局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管理。

    “政银保”首期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实行一季度一审批。该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里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贷款额度从2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遇特殊情况还款有困难的,可经批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对象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银行信用评级确定相应利率标准。

     企业盼贷款手续简单期限长些

    惠城区农业局局长叶祝桥表示,推出“政银保”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政银保”贷款模式,可有效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而农户也不用担心借不到钱。市财兴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华鳖和鳗鲡特种水产品养殖为主及鳗鲡深加工综合性民营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科研院所+科普推广”的经营管理模式。该公司总经理刘财灵开心地表示:“我打算通过‘政银保’贷款1000万元。对很多农业企业、农户来说,抵押物很难提供,而‘政银保’业务免抵押,免保证金,政府还贴息四成,实在太好了,这能推动惠城区农业企业发展。希望手续能简单些,贷款期限可适当长些,两年就比较好了。”目前,该公司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里向农户租地4400多亩,接下来他们打算扩大50亩用地规模兴建农产品加工厂房。

    广东海纳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种植优质水稻为主,坚持走产业化、机械化、科技化、品牌化发展之路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年产值3亿元。目前,该公司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项目已动工建设,一期预计明年6月份建成投产,园区投入运营后将带动10个亿产值。该公司董事长钟振芳表示,“政银保”业务由政府提供财政兜底,解决了农业企业抵押物少贷不了款的难题,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发挥了“小钱撬大钱”的作用,可引导小农业企业从小规模做起,诚信经营做强做大,推动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往农业方面发展。

    贷款条件(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做第一、二点要求)

    1、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依法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在本地纳税;

    2、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信度好,具有连续三年盈利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经营范围和项目符合惠城区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4、在惠城区辖区内的合作银行开立有结算账户,并符合银行贷款的相关条件;

    5、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6、必须参加“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

    7、符合以上条件并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内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可优先申请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

    1、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类:

    (1)、惠城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贷款额度上限为20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

    (3)、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4)、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

    (5)、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原则上为500万元,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增加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农业企业从事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额度上限原则上为500万元,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增加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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