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农业部在中国农科院举办种业科技成果确权推介交易活动,来自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的四家试点单位介绍了当前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推进情况,并现场在“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上,与企业完成9笔新品种、新技术的交易签约,成交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权益比例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近日,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国农科院的作物所、中国水稻研究所、蔬菜花卉所,中国农业大学玉米改良中心等4个中央级科研机构,开展权益比例试点工作。
农业部种业权益比例改革指导小组副组长、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强调,此次试点是从根本上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制度创新,一是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既可以是依法规定的单一收益权,也可以是成果的占有、使用、处置、收益权;二是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让利”。规定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依法自主分配,纳入预算管理,但不上缴国库,成果归科研人员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0%,高于现行法律不低于20%的规定。
目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四家试点单位,在积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的同时,认真梳理已有种业成果,扎实推进种业权益比例试点工作,加快科研成果确权。据统计,各试点单位初步梳理种业科技成果635项,近期重点推出193项成果上线交易。
同时,为了将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农业部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立了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于今年8月13日上线试运行,交易平台的功能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覆盖品种权、育种专利、育种材料和基因元件等各类种业科技成果产权在线交易的全套系统,已经收集整理并上传品种权4017件,育种材料693件,育种专利19615件,基因元件2614件。截至目前,成果持有人通过平台提交出让意向进行挂牌交易的品种59件、专利和基因7件。与此同时,平台正在与北京、深圳、湖南、四川、江苏、黑龙江、山东和陕西等协商联合建立区域性展示交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