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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内部信任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2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诸如管理不规范、组织化程度不高、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没有形成社员普遍认同的合作社文化,合作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诸如管理不规范、组织化程度不高、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没有形成社员普遍认同的合作社文化,合作社内部信任缺失。深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准确识别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的诱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其信任结构、提升合作社内部信任水平尤为必要。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特征
     
      (一)以人际信任为主的差序格局。从内部构成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结构呈现出以人际信任为主导的圈状、半圈状和链状的差序格局。其中信任的主(客)体分别是社员、合作社管理者、合作社(合作社理念、合作社文化、合作社制度)。社员之间的信任、社员与合作社管理者之间的信任属于人际信任范畴;而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信任属于系统信任范畴。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以“差序格局”为主导的人际信任,社员对领导者的信任居于核心地位。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系统信任仍是薄弱环节。
     
      (二)“横向”场域结构。从作用机制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结构呈现出“横向”场域特征。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主要依赖农民之间的血缘、情缘以及地缘关系。合作社遵循民主管理的原则,对外盈利而对内却不盈利,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惠顾额”进行返还。这些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场域结构是“横向”的,起主要作用的是人际关系,而不是制度规范。
     
      (三)传递弹性与结构不稳定性。从信任传递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呈现出弹性特征。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尚未呈现出完整的信任圈或网状结构,其内部信任结构中存在着少许“盲点”,圈内存在着许多“信任线”。“盲点”的存在说明由于信任传递的阻尼太大导致信任无法在合作社社员之间直接传递,一旦“信任线”的某一“联接点”破裂,“信任线”就会断裂,这使得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这种“圈状”或“网状”结构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形成的诱因
     
      (一)社员复杂的信任需要诱导内部信任结构的形成。农民异质性特征及资源禀赋特质不同,导致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需求不一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不同的价值目标导致合作社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提供程度不同的功能、产生不同的行为,加上其所处地域不同导致的自身资源禀赋差异,在满足社员不同信任需求时出现偏差。
     
      (二)社员所处的社会关系诱导内部信任的实施。信任实施受信任需求的影响很大,信任需求的状况确定信任实施的强度及信任对象的选择。信任链、信任圈和信任网的信任对象选择主要取决于信任关系所依赖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熟人关系能够减少信任风险,促进合作顺利开展。在社员同质性程度越高的合作社中,越容易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的横向实施;相反,在社员同质性程度越低的合作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横向实施的程度与范围越低,越倾向于企业化特征。
     
      (三)不同程度信任确认诱导内部信任结构稳定性。信任确认是信任建立的最终环节,是对信任实施的回馈,检验信任活动的质量并且影响信任建立能否再次发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态,其内部信任结构比一般的组织更依赖于信任的确认。紧密联结型合作社中社员的信任需求在较高程度上得到确认,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信任关系得以建立,进而产生新的信任需求,使内部信任结构以一种稳定的状态得以延续。相反,联结松散型合作社中社员的信任需求无法得到有效确认或者确认程度很低,现实中的“空壳”合作社便是对此的佐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结构优化
     
      (一)调整合作社内部信任构成。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合作社内部制度信任建设。制度信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任的薄弱环节。要强化农民的制度信任,首先必须逐渐完善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建立相关配套法案,按照《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指导合作社的组建、运营,使合作社依法运行,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其次,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的宣传,让农民更加了解合作社的制度与文化,并在内心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以增强农民对合作社长远发展目标实现的耐受性。最后,要正确地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所有权、控制权与收益权的配置问题,在合作社的实际运营中要着重处理好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尊重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权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内部人际信任建设。第一,搭建合作社内部沟通平台,促进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社员相互之间的交流,在合作社内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氛围。第二,重视合作文化的构建,促进人际信任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夯实合作社内部人际信任建设。
     
      (二)扩大合作范围。一方面要促进合作社横向发展。横向发展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通过“量”的增长,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增强合作社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合作社横向发展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扩大合作社已有社员的生产经营规模;第二、吸引尚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入社;第三、促进业务上相似的或有关联的、地域上相近的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形成联合社。另一方面,要谨慎推动合作社纵向发展。纵向发展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所在产业链的产前或者产后延伸的过程。合作社的纵向发展能够节省交易费用,使合作社获得更高的利润,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大多处在横向发展的阶段,甚至有一部分停留在一般的技术服务层面,其资金、技术等方面无法满足纵向发展的要求,对这些合作社的纵向发展应该持一种谨慎的态度。
     
      (三)强化合作社内部信任核心。在合作社中,领导者就像是合作的桥梁,把社员和合作社组织联结起来。对领导者的信任能够带动社员间的信任以及社员对合作社组织的信任,增强合作社的内部凝聚力,使合作社的内部信任结构趋于稳定。无论合作社是处在横向成长时期或纵向发展阶段,都要想法设法加强社员对领导者的信任。合作社的领导者不仅要懂得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而且要能够了解农民的需求,知道怎样和农民相处,因此在选拔合作社的领导者时最好选择那些懂经营、会管理且在当地具有良好声誉的农村“能人”担任。此外,要加大对社员培训的力度,这可以增强社员对合作社领导者的信任,同时也是对领导者的“储备”。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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