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当中存在的瓶颈
我国当前农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瓶颈即:结构性矛盾,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是其中的核心,关键是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问题。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一方面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衍生了一些相关的矛盾:人与土地之间的利益矛盾农业水利建设矛盾现代农业与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这些都严重滞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人与土地之间的利益矛盾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实施家庭承包制度,家庭承包制度采取的是“人人有份”的承包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年限为 30年,草地的承包年限为 30—50年,林地的承包年限为 30—70年。并且特殊林地的承包年限,经过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之后,还可以适当的延长期限。土地承包制度在发展的过程当中遇到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承包土地的数量不变,但是人口数量在增加,这之间就形成了人与地的利益矛盾,导致了家庭人口数量以及承包土地数量之间的背离。
当前农村存在着两种家庭,一种是人数较多,但是承包的土地相对较少。另一种是人数较少,但是承包的土地相对较多。人口数量与土地数量之间的背离衍生出了人与地之间的利益矛盾。一种家庭主张人多地多、人少地少的诉求主张,另一种家庭则主张土地承包权限不能变动,要按照之前约定的年限来执行。两类家庭之间的分歧,导致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后续工作的瓶颈,导致了许多农民的土地采取荒废搁置,或者无偿将土地转交给他人耕种的现象。这是当前在农村经济发展当中最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人地利益矛盾。
(二)水利建设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在水利建设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我国农业水利建设一直较为薄弱,并且问题较为突出:1、原有的一些水利设施,包括渠道、管道等无人管理维护,年久失修,各种水利设施的损毁非常严重。2、农田、河道等无人维修。3、农田的水利建设缺乏有效的科学规划。这些问题与土地承包是分不开的。一方面,农田水利建设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但是在土地承包时,并没有预留专门的水利建设用地,水利建设所需要的土地都在农户自己的手中,没有集体土地可以补偿水利建设中所需要占用的个人土地。另一方面,各村委会无法筹集到足够的维修水利工程的资金,各种的水利设施一直处于无人管护的状态当中,任由损毁。
(三)现代农业与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进行土地承包时,为了实现利益均等,将土地划分成为了优、中、差三个档次,并且按照人口数量进行平均分配,绝大部分农户的田地都是分散的,不集中的。从劳动力使用的方面来看,土地的分散经营增加了劳动力的投入,增加了农业负担。同时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山区高原地带的地块较小,无法使用农业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一直得不到有效提高。种种因素导致了我国农业经济当前机械化的使用率尚不足 50%。分散的土地经营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限制了农业的机械化作业,不利于发挥现代化农业机械化、集约化生产的模式推广,这也是农业经济发展当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之一。
二、如何有效化解农业经济发展当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
(一)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在当前的环境下,应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要保证现有土地关系不发生变化的同时,实现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和流动,实现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这也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最重要的前提之一。首先,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广大农民的心声,农民愿意土地长期稳定下来。土地的稳定是农村稳定、农业稳定最根本的保障,土地稳定了,农村其他的事情都好解决。土地长期稳定,农民心里才踏实。当前农村上访的主要问题还是聚焦在土地问题。调查结果表明,一般土地承包关系较为明确,无土地纠纷的农村,基本上无人上访。农民的上访,大都是因为土地问题,要保障农村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确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对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首先,土地家庭承包的主体不变,只是经营权发生流转和变动,这样既能稳定土地关系,又从根本上调整了经营关系,适应了农村人口变动的需求。关于土地的承租方依法缴纳土地流转金,而出租方则因为土地流转而享有租金。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前农村土地人与地之间的利益矛盾。其次,农田水利建设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农田水利建设是需要统筹规划的大工程,而各家农户较为分散,规模小,难以对水利工程进行统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之后,才能形成规模作业,批量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从宏观上实现对农田水利的建设规划及实施。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的滞后现象。
(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公开、公正、依法、有偿、自愿
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要坚持公开、公正、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在流转的过程当中,首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土地流转的是农民的承包地,农民是土地的主人,所以要尊重主人的意愿。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市场性的行为,发展要经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再到有序监管的这么一个过程。土地的流转必须要公开公正,不能强迫农民进行,并且价格要根据市场行情来确定,双方协商,不能由单独的某一方决定。流转的过程一定要依法进行,不能因为流转而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农民在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之后,可以自主合理地支配收益。流转之后可以不再直接性的经营土地,而是获得租金。而自己就可以从农业生产当中解放出来,转移到其他行业当中。
(四)实现规模经营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能够有利于农户之间的合作,培训新型农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其打破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丰富了土地承包的经营关系和内容,提高了农村土地社会化、集约化的程度,为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创造了物质条件。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之后,就需要农村实现规模生产,集中投入劳动力的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根本效率。
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当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结构性矛盾,对农业经济的有序发展造成了直接影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是改变结构性矛盾的根本解决措施,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然会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