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已下达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安排山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500万亩。
5部门提出,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安排,要依据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影响农民生计;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条件、群众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地方;重点安排江河源头、湖库周围,并向地震灾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倾斜。
5部门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农民意愿制定实施方案、搞好作业设计,并结合特色产业发展等条件,选择适宜树(草)种;组织好种苗供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完善的验收管理办法,及时检查验收,兑现现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