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还很少意识到“胶带蔬菜”会对“舌尖上的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因而绝大多数消费者该买还买毫不迟疑,商贩也不需担心会因此而被投诉,监管部门更因相关规范尚存空白,而觉得把区区胶带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有点小题大做。
殊不知,“胶带蔬菜”可谓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用胶带捆绑起来的蔬菜看上去整齐美观,还能减少消费者在翻拣时对蔬菜造成的损耗,并因分量适宜而方便顾客拿取以及超市员工整理;但另一方面,专家早已提醒,由于捆绑蔬菜的胶带大部分是工业用胶,这类胶带含有苯、甲醛等有害成分,其残留物用水很难洗掉,长期食用黏附这种胶质的蔬菜,会造成人体消化道黏膜及肾脏等的损伤,严重的甚至可能诱发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发作,而甲醛还是致癌物质,因而“胶带蔬菜”又具有低毒之虞,要避免误食。
既然“胶带蔬菜”存在安全风险,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送别“胶带蔬菜”,就不是什么起哄,而是当断需断,迟不如早。而且蔬菜去胶带化过程中,商家、监管部门更要起好相应作用。
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胶带捆绑蔬菜起于超市自然也当止于超市。目前我国虽然还没有出台食品级胶带的检测标准,对食品如何捆扎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器皿、包装都必须安全无毒。因此,超市用工业胶带捆绑蔬菜的行为就经不起推敲。相反,为消费者着想,替代胶带捆绑蔬菜的方法很多,比如用保鲜膜、无害草绳捆绑蔬菜,将蔬菜进行简易包装,或干脆选择散放,超市何不添点麻烦,为苍生而做出改变呢?
至于政府及职能部门,也宜本着对食品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来处理“胶带蔬菜”的去留问题。目前我国的确尚没有禁止使用胶带捆绑蔬菜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督检验规范也没有到位,但我们不能坐等。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第一步,食药监部门自然要认真抽查,督促有问题的超市和蔬菜经营商户进行整改,而鉴于目前国内已有哈尔滨、吉林、银川、宁波等城市出台相关政策,叫停使用有黏性的工业胶带直接捆绑蔬菜,第二步,政府也最好早日推出我们自己的专门规定,对“胶带蔬菜”说不,并切实将监管、处罚措施执行到位。
胶带虽小,牵系很大。解“胶带蔬菜”之困,各方或许不应因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