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获悉,镇政府与果农签订了《果农诚信公约》,从种桃到卖桃,约定了诚信标准。目前,该镇寅洞村果农胡殿文、行宫村果农李向林,从全镇466户果农中脱颖而出,当选为首届果农“诚信之星”。
“要当咱们镇的‘桃明星’,不光要桃种得好,果农自己的人品还得过硬,得讲诚信。”看到镇里公示出来的“诚信之星”,村民说,以前当地评选“桃状元”,比的是种桃技术;如今,镇里的“桃明星”条件高了,必须要严格照着《果农诚信公约》种桃、卖桃,才能评上“诚信之星”。
“大桃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要保持刘家店镇良好的‘桃名声’,就得从多方面下功夫,不仅需要果农用心种桃,还需要果农讲诚信。”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该镇经广泛征求果农、游客意见,通过与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科技示范户、果农代表座谈,出台了《果农诚信公约》。短短百字的诚信公约,涵盖了大桃生产和销售环节,并在“诚信公约”基础上制定了评选细则,增加了对果农遵章守纪和为人处世的要求。
据悉,刘家店镇90%以上的农民以种桃为生,全镇大桃种植面积达2.3万亩,是有名的种桃专业镇。近年来,通过不断提升桃种植水平,该镇生产的桃广受市场欢迎。今后,该镇每年评选一次果农“诚信之星”,在全镇果农间营造秉承诚信、信守承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