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河北省湿地补助资金4614万元,重点支持全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启动退耕还湿试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湿地保护奖励等工作。
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方面,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补贴2000万元;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面,共计安排1614万元,其中白洋淀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补贴300万元、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补贴300万元、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补贴1014万元;在湿地保护奖励方面,奖励平山县和曹妃甸区各500万元。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有力支持了河北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对全省湿地资源保护起到重要作用。目前,河北省共建立11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20.87万公顷,建立湿地公园27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7处,省级湿地公园19处),面积6.06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