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绩效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日前,福建省效能办经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同意后下发通知,取消对3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福建省将84个县(市、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4个类别。其中,22个县(市)属于农产品主产区,12个县(市)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两者均为限制开发区域。
属于农产品主产区的22个县(市)分别为:福州的闽清县,漳州的长泰县、南靖县、平和县,三明的宁化县、尤溪县、将乐县、明溪县、建宁县、清流县,龙岩的漳平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南平的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松溪县、光泽县、政和县,宁德的古田县。
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2个县(市)分别为:福州的永泰县,漳州的华安县,泉州的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三明的泰宁县、大田县,南平的武夷山市,宁德的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近年来,‘唯GDP论’饱受诟病,GDP成了考核政府政绩最核心甚至是唯一的指标,而GDP考核只能反映经济发展总量,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及其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都无法体现。”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背景下,福建省取消了对3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根据通知,福建省还要求各设区市对本地区制定的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这34个县(市)并非置地区生产总值于不顾,发展始终是硬道理,摒弃的只是过去粗放式、不顾地区实际的发展模式,这34个县(市)若利用好自身基础,发展现代农业和绿色生态产业,大有可为。”有关负责人表示,这34个县(市)被定位为限制开发区域,是以自身短期经济效益的牺牲来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农业、生态保证。因此,有必要加大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对限制开发区域的经济补偿,让各地百姓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据悉,此次绩效管理改革是福建省加快“三农”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