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农发办批复涞源县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至此,保定市所辖县(市)全部进入农业综合开发序列。
涞源县2014年项目区规划改造高标准农田1.3万亩,总投资171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0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后,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16万公斤,年增加农民收入496万元,年节水3.6万立方米,新增防护林200亩,林木覆盖率提高6个百分点,达到45%。
农业综合开发是保护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生产的一个重要途径。保定市坚持以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为引领,积极构建“六大体系”,强化县级农发部门职能,严格项目计划,规范管理程序,坚持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去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投资3107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3610万元。涉及土地治理项目21个,开发面积17.6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35个,其中财政补助项目16个,贷款贴息项目19个。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年新增粮食3071万公斤、棉花2.2万公斤、油料5.3万公斤;直接受益农户34188户,农民年纯收入增加6708万元。
今年,随着农业综合开发范围的扩大,保定市按照科学管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目标,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突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三大重点,规划现代农业示范区、高速沿线粮食生产核心区、设施蔬菜环京示范区、西部山前生态特色园区四大布局,努力实现综合程度、开发维度、建设标准、管理水平、项目效益五个突破。
该市一方面全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各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标进程。另一方面,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同时,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平台,整合其他财政资金,吸引社会和民间资金,创新经营主体,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将现代技术、现代装备、现代运行机制和生态发展综合运用到示范区建设。加大财政补助、贴息力度,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带动合作经济发展,推出一批与群众利益联结密切、带动作用明显的典型产业项目。到目前,保定市已争取到省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财政资金18123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14066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40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