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阳山镇桃源村的敏伟水蜜桃合作社社长姚敏伟松了口气,合作社承租3年多的30亩桃田今年批量产出了,肥料、包装等费用亟需跟上,在无有效抵质押、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交通银行锡北支行愿意为其提供5万元信用贷款。
“目前,银行特别是大银行为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信贷并不多。”市金融办人士说。尽管不少银行已渐渐将农业作为拓展目标客户群的方向,但由于征信成本高、农村金融市场要素不全,银行仍跨不大步伐。
几天前,交通银行锡北支行客户经理吴涵铮熟门熟路地来到姚敏伟家,请他补充一份贷款申请资料。“为了贷前审查,我们已前前后后来了近10次了。”吴涵铮说。银行放贷首先要考虑资金安全,但农户的住房是集体建设用地,其承包地及种养农作物都不符合抵押贷款要求,而让分散经营的农户找企业来提保也是件难事。为农户发放信用贷款,就要对其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详细调查,农产品交易大多无需交税,不像二、三产经营可通过税收记录来反映,信贷员不仅要多次到田头查看农作物生长情况,找协会、合作社等了解其销售情况,还要找村委、周边农户调查其信用状况。
“由于缺乏信用体系,我们为农户做一笔5万元的贷款和为工业企业做一笔500万元的贷款,往往前者所花的精力要多一些,收益却并不高。”吴涵铮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意拓展农村业务的银行迫切需要村委、合作社来建立农村信用档案,降低银行的征信成本。
金融支农服务方式除了常见的抵押担保贷款,其实还有多种途径。“但往往由于缺乏第三方协同配合,银行爱莫能助。”交行人士说。阳山镇的桃香果业公司负责人姚冬明不仅自己种桃,还是水蜜桃经纪人,每年6-8月他要先垫付资金给桃农,将桃子运至大润发等超市销售,而超市结账期往往要晚三五个月,近百万元的资金缺口使他压力很大。银行向他支招可进行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只要超市出具“确认函”,他就可申请贷款。但最后沟通下来姚冬明只能放弃,因为超市方认为一旦出具“确认函”,如农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超市要按约先付款、再追究责任,为避免纠纷,超市不愿出函。
在国外通行的农机具可用于贷款担保,但在我市也行不通。“一个现实问题是,我市农用地少,并未形成农机具流通市场,一旦贷款农户出现坏账,用于担保的农机具拍卖给谁?”一银行业人士说。而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于少有资产评估公司能进行价值评估,目前也难以作为担保物。
“银行要推行新的信贷方式,还需集多方合力,优化信贷环境。”多名银行业人士说。当前,亟需集农委和村委之力开展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经营户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对农用生产设备、农业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尽快开展资产价值评估,完善权属流转制度,以尽快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要积极引导超市等下游企业完善结算支付手段,为农户、农企提供更多样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