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日前出台《2014年农业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400万亩,占全省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26%;建设2000家规范化农民合作社,评选15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100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全面完成全省87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招聘500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
开展土地经营改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40家,培育土地托管合作社40家;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20家;对粮食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种植水稻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100元奖励。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在9个设区市各选择2个乡镇、平潭综合实验区选择1个乡镇、76个涉农县(市)各选择2个建制村开展试点。力争今年完成农村土地航拍调查工作。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全省4000家以上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公布省级合作社规范社名录2000家,从中择定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0家。鼓励农户、农民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作价入股农业企业。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全省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力争达到400家以上,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户、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
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制订《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市、县农业部门做好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和管理工作,认定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家。
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今年选送1.2万名村主干、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种养大户和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三年涉农专业大中专学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安排1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25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每个试点县认定100名。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今年完成87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招聘500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各农业县遴选和认定2-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建制村遴选和培育3-5个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示范辐射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
开展涉农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村级组织“零接待”制度。重点监管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