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新闻报道深圳市疾控中心调查发现近年深圳90%以上的木瓜都是转基因。在相关新闻的调查“如果你知道木瓜为转基因木瓜,你会食用吗?”中,有超过93%的网友表示不会食用。这么高的比例让我感到很惊讶。
转基因木瓜的出现是出于抗病毒的需求,是转基因技术的一个成功典范。木瓜环斑病毒可以导致木瓜环斑病,从而导致大规模减产以及植株死亡并在木瓜主产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在转基因木瓜之前,人们尝试过多种传统育种以及病虫害控制手段,但是没有能找到有效的方法。直到20多年前转基因技术解决了这个难题。转基因木瓜是将编码木瓜环斑病毒外壳蛋白的一段序列转入了木瓜中。该转基因的表达可以通过转录后“基因沉默”,抑制病毒的同源基因,从而起到抗病毒的作用。从科学的角度看,该转基因只发生在木瓜细胞内,并只针对木瓜环斑病毒外壳蛋白,不会对木瓜的食用安全有任何影响。
转基因食品在中国引起巨大争论。在这件事上,作为科学工作者,我们在原则上支持转基因研究。具体到每一个转基因产品,我们认为应该严格评估其食用安全以及生态安全。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一样,是以我们有更多更好的农产品为目标,并且转基因技术路径是可检验的,严格的监管可以做到保证这些产品安全可靠。
中国某超市为转基因食用油划分了单独的货架。图片来源:shanlink.com
民众对转基因的恐慌我觉得更多的是由于毒奶粉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公信力缺失。在中文网上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饶毅等生命科学工作者、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以及农业部等政府机构发出了理性的声音。然而监管机构、科研教育机构以及媒体对转基因技术进一步的科普仍然任重道远。监管机构无差别的食品安全评价以及严格监管才是食品安全真正的保障。大家更多地讨论如何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效执行才会真正地推动农业的进步。
作者简介:张毅博士为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研究员,波士顿儿童医院资深研究员,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系Fred Rosen讲席教授;陆发隆博士为波士顿儿童医院,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
本文部分内容发表在深圳商报对本文作者的采访。
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根据转基因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为更广泛地凝聚和整合国内优势力量,进一步推进各项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安排一批重点课题,采取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承担单位。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内容必须在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
2.指南中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是对各项目层面的整体描述。各单位可针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关键问题申报课题,并结合项目整体指标确定申报课题的考核指标。
3.专项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4.实施周期:2014年1月~2016年12月。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在申报内容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完善的研究条件。
3.每个课题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三)申报人及参加人的基本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是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且必须有法人单位作为依托。持有外国护照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全职固定人员须由依托单位出具证明。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2.课题申报人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及有固定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课题申报人必须全身心投入课题研究。
3.课题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课题参加人最多可以参与两项课题(含在研重大、重点课题)的申报。
已接受委托任务的重大课题及子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重点课题申报;各重大课题任务负责人不能主持本次重点课题申报。
在专项实施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如未通过课题验收、学术不端、违反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不得参与本次重点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不得就同一个研究内容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4.课题申报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报。
(四)申报书编报要求
1.课题申报书和附件均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课题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
2.附件应提供清单,并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联合申报合作协议;课题指南中如明确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经费配套承诺文件,申报单位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供股东大会关于为本专项课题按规定比例投入自筹资金的决议;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应提供隶属内资企业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如有融资,应提供融资机构的投资意向书;课题指南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课题申报书需要通过“转基因重大专项申报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参见附件。凡未注册的单位使用本申报系统前需先注册,注册地址为http://219.239.34.167。注册后将注册申请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课题申报人凭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创建的账户及密码登录注册系统,下载申报系统及其使用说明。已经注册的单位需登录注册系统,下载最新版本的申报系统。若涉及国家秘密,不得通过网上系统填报,必须由专人送达。咨询电话:010-59199368,传真:010-59199369。
4.A4纸双面打印,左侧平装成册,装订封面统一用浅绿色无底纹彩色纸;扉页为签字盖章页(内容格式与封面相同);正文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版本号必须一致。
5.申报单位须将课题申报书10份(原件)以及系统生成的word文档和系统导出的stm文档(刻录光盘)于2013年6月4日16:00前,报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申报材料以收件时间为准。对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损毁的,责任自负。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607室(邮编:100122)
联系电话:010-59199368,59199367,5919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