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抗台工作,针对2014年汛期气候特点,农业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等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防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防汛防台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打非治违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台安全检查,重点督导检查渔港设施和渔船的防火防风情况和防台减灾部署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台风、强降雨、洪涝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及就近避风渔船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航道清障、港池清淤,因地制宜地设定临时性锚地和避风设施,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维护渔业安全通讯设施,加强渔业通讯网络建设,提高防汛抗台通讯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励各地举行防台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积极推进渔业保险工作,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提高渔民群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能力。
为做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抗台工作,针对2014年汛期气候特点,农业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等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