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9日要求,我国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力争要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这是记者从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七部门9日联合召开的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七部门要求,要按照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所在省(区、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会议要求,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其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