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农业信息化代表着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时 代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最新要求,既是我国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对国外农业信息化建设模式进行比较 分析,学习借鉴国外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国外农业信息化建设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一是美国模式。以政府为主体,美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对农业的补贴、财政转移支付与其 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通过扶持、支持农业信息化的办法让农业和农民间接受益。美国上互联网的农民占农民总数的一半以,用直升机进行耕作管理的农场占农场总 数的20%以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的农场范围很大。这些内容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美国的“精准农业”模式。二是日本模式。日本是发展应用型农业信息服务 的典型代表。根据农业市场运营规则,日本政府建立了若干个专门咨询委员会,同时制定了较为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市场有序运行。而 且,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德国模式。德国带动农业信息服务发展靠的是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而且,德国农业保护政策健全,联邦政府每年都有专项资金 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补贴。四是印度模式。印度发挥其软件发展的优势,抢抓机遇,从农业信息需求入手,富有特色。
分析起来,国外农业信息化也存在着个性差异。一是信息化建设模式不同。在美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信息公开、信息收集与发布、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 美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美国首席信息官委员会等为农业信息系统互联、兼容与业务协同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农业网络信息中心联盟等组织实现了 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日本因地制宜发展地域农业信息系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IT技术在农场中的应用,发展日本型精准农业。二是信息化建设的扶持方式不同。三是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形式不同。
综合起来,国外农业信息化建设模式对我国而言,有以下一些启示。
其一,关于农业信息化主体的多元化和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者信息需求多样,需要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内容。通过国家政策引 导支持、内外环境建设与保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农业信息化建设中来。针对具有不同特性的信息产品,可考虑分别采用政府主导和投资、准市场机制、俱乐部形 式和市场机制,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丰富的、个性化的服务措施、多样化的服务形式来实现。
其二,关于农业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可考虑借鉴他国农业信息化的经验,注重农业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建设。比如,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信息通信网络设 施、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农业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并重;在农业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方面,注重农田基本建设、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工厂化饲养、农产品贮藏等设施 的信息化。
其三,关于农业信息技术科研、教育和推广的结合。将农业信息技术的科研、教育、推广有机衔接,形成政府与涉农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服务格 局,为农业信息化服务于农业经济发展实践的落地提供切实保障。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的传媒网络为农民经济活动主体获取农业知识、传播和推广实用技术、开展信 息咨询服务提供手段和承载。
此外,农业信息化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要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法制建设,依法保证信息网络的高效畅通和涉农信息的真实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