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农业部今日发布消息称,昆州B&EQ包装公司违反澳洲进口法规,被处以7500澳元罚款并支付相关庭审成本。
农业部边境合规司第一助理秘书亨特(Colin Hunter)表示,进口商有责任保证进口到澳大利亚食品符合澳新食品标准守则的规定。如若违反规定,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B&EQ公司主管许春同(音)上周在布里斯班南港区法院受审,被起诉违反《进口食品控制法案1992》中与可检食品相关的规定。
根据现行进口食品检查方案,B&EQ从越南进口的1500公斤烹制去皮明虾应受到检查与测试,然而该公司未曾进行法定检测,且在未获准的情况下,向市场出售该批次明虾。
亨特称,进口商须严格遵守食品检查及测试规定,农业部不会容忍明目张胆或者蓄意地无视澳洲食品安全规定及进口规定的行为。
“我们将会敦促企业达到必要的监管要求,如有必要会将相关案件移交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