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依然是全省经济最薄弱的环节,农村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难点,农民依然是最需要关心和支持的群体。
《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如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我省从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呢?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如何认识《实施意见》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罗青平说,我国农村现在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制度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久不变,有利于农民放心经营土地,扩大生产投入,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首要的是按照《物权法》规定,切实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权,在这一基础上,规范有序推进承包耕地流转,增加承包农户的流转收益,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罗青平认为,要将《实施意见》指出的“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在实处,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壮大农业企业;二是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农民的生产支出,提高生产效率,有效对接市场,获得规模效益;三是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保姆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拓宽农民财产性收益渠道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国家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民房产确权登记发证和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
对此,罗青平认为,各地要在完成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慎重稳妥地开展抵押、担保、转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积极开展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到户,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努力探索到户的集体资产股权的占有、收益和继承的有效途径,拓宽农民财产性收益渠道;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城乡要素交易一体化,提高承包耕地流转交易的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