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羊场需要的附属建筑有晒场、垛草台或草棚、饲料池、精料库、尸体坑等。
(1) 晒场 应设在草棚、精料库之前供晒晾草料之用,也可用于掺和饲料。为避免压坏,在经常过车的地方应当修建专用的车道。
(2) 垛草台及草棚 是指专供堆垛干草、秸杆或袋装成品饲草的台子及棚舍。垛草台高应在60—70厘米左右,表面摆放木棍或石块,以便隔潮。有条件的场应修建草棚。草棚的地面应为水泥结构并设有隔水层,草棚的门应设计得宽些,门扇朝外,以便开门和运草车辆的出入。
(3) 饲料池 是指进行青绿饲料、粪便饲料、糟渣饲料、氨化秸杆等饲料青贮、贮存或加工处理所需的各种池子。每种池子的大小、容量、样式应根据需要贮存或处理各种饲料的数量,每次总的用量而定。其具体设计应以方便饲料入存、取用为原则。
(4) 料库 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谷物、饼类和各种辅助性用料的房屋。为方便加工和配料,在料库的一端应留出专门摆放加工机械的地方。
(5) 谷物湿贮窖 是指专门用来存放湿贮谷物的地下或半地下窖。
(6) 药浴池 是指专供用药水洗浴羊只的池子。由于肉羊在封闭的舍饲条件下断绝了许许多多外寄生虫的来源,一般不易发生疥螨、蜱的感染,故不像放牧养羊那样必须建有药浴池。至于开始引进种羊时只要加强对于外寄生虫(病)方面的检疫,并做好了药物预防癣病的工作,不再药浴也就无妨了。如若必须药浴,可在地上挖坑,铺上塑料膜修建临时药浴池。
(7) 水电供应设施 是指为保证水、电供给及使用的一切设施。其中的电力设施,应包括动力电和照明电。就照明而言,除夜间各个所需要照明之处应备固定的灯具外,还应备有蓄电池灯,以备临时停电之需,水,除了以河水、井水或现成的自来水解决供应问题外,还应修建输水管道,以便把水能够送到各个主要用水地点。另外一点,就是不管利用那种水源,都应再建一个蓄水池,并经常保持水满,以备停电、停水或提水机械发生故障等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