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现代食用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 上海市农学会
赞助单位:上海豫粹园农产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上海联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华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农学会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浙江省农学会 福建省农学会
江苏省农学会 山东省农学会
◆展会背景:
第十五届全国农产品(上海)交易博览会,通过十几年的成功举 办,现已成为华东地区最受欢迎的农业产业盛会,十几年间上海农博会一直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提供更大更全更专业的农展平台。本届展会将于 2016年12月8-1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召开。展会以“食品安全与品牌推介”为宗旨,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基本概念,集中展示各省 市区农业发展最新成就,将绿色特色农业优秀产品全方位推介宣传,维护和打开通路,搭建合作和交流平台。展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占 有份额,加强合作、互利互赢,为开拓上海及华东市场提供一个良好商机。同时向上海市民推介优质、纯天然、无公害、有机健康的绿色食品。本届农博会以“品 牌、绿色、合作、发展”为主题,邀请了来自全国100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近3万平米,本次我们将立足上海辐射全国,为各地特色产品搭建桥梁,为各参展 企业提供一个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商机。
◆上届展会:
上届展会于2015年12月10-14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拉开帷幕,由上海市现代食用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供销合作社、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海农业科学院、上海市农学会、上海市蔬菜食 用菌行业协会、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等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对展览会的开幕 表达了祝贺和期待。展会以“搭建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倡导天然食品消费理念、打造健康食品产业盛会”为宗旨。来自全国各地500多家企业参展,700多个展 位,展出面积2万平方米。《全国各地500多家健康绿色食品企业,展出产品琳琅满目:在河南展示区你可以看到河南杜康、好想你枣业、信阳毛尖,小磨香油, 萝卜哥,五谷杂粮,铁棍山药等。吉林企业展团也带来原生蜂蜜、有机香米、土风鸡等。广西河池市展团带来了100多种巴马长寿之乡的特色农产品让参观者流连 忘返。另外河南双汇、光明集团、福建安农、广东千里山农业、上海联豪牛排、崇明特产、湖南冰糖橙、台湾凤梨、海南特色椰子、山西老陈醋、新疆库尔勒香梨、 若羌红枣、阿克苏苹果、大连海参等众多企业均参加本届展会》本届展会为参展企业充分展示现代科技创新发展水平,打造品牌展示成果,搭建了一个高层次的平 台,为企业增产创收,开拓市场提供良好商机,也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达到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本届展会期间共吸引参观人数7.9万多人,成交金额 3.8亿多元,意向签约18亿多元,成为参展商和观众值得信赖的展会,并取得了很多赞誉和认同。在欢快的气氛中圆满落幕,期待下届更创辉煌。
◆特邀媒体:
CCTV综合频道、CCTV国际频道、CCTV教育频道、CCTV农业频道 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新闻综合、媒体大搜素、上海早晨、星尚频道、人气美食、财经频道、浙江卫视、辽宁卫视、河南卫视 、安徽卫视、四川卫视、山东卫视、江苏卫视、江西卫视
◆观众来源:
1、国内外农业企业、世界500强涉农企业、全国重点龙头企业;
2、全国各地的农产品经销商、代理商、进口商、下游分销商、专营机构;
3、礼品团购公司、终端网络销售商、网店等;
4、酒店餐饮机构、高档餐厅、星级酒店;
5、团购单位:政府、协会、商务团体、国营企业、国际公司等;
6、各类超市和大卖场等;
◆展示范围:
1、大米类:有机大米、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营养强化米、富硒大米、香米、粳米、籼米、发芽糙米、方便米饭、米制食品、即食淀粉、米粉、米果、大米挂面、快餐米、大米色素、米蛋白、米糠油、添加剂、大米乳、深加工食品、膳食纤维、饮品等;
2、杂粮类:各种有机杂粮、糜子、荞麦、燕麦、大麦、黑小麦、高粱、玉米、绿豆、红小豆、芸豆、黑豆、蚕豆、鹰嘴豆、薏米、小米、芝麻、紫苏、亚麻籽、薯类,杂粮豆加工产品,薯类加工产品,辅料与添加剂;
3、绿色有机大米基地专区展示:全面展示和推介了当地的绿色有机大米资源、绿色产品以及投资环境,整体宣传大米生产加工基地形象, 扩大绿色有机大米产品的影响和声誉,搭建产销交流合作平台。
4、设备:提升机、初清机、振动筛、去石机、磁选机、色选机、砻谷机、谷糙机、长分机、抛光机等、仓储设备、包装设备、检验仪器、大米深加工设备、安全储粮系统等。
5. 农产品深加工,地产品、林产品、菌类产品、果蔬类产品、肉蛋类产品,畜产品等;
6. 各种食用糖类产品及各种糕点类产品;
7. 各种酒类及饮料产品;
8. 农业食品加工机械及包装机械;。
◆参展提示: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汇至组织单位指定帐号,所定的展位方可保留,余款应在2016年11月01日前付清,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3、2016年11月0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组织单位收到展台费用后,将于2016年11月10日前寄《参展手册》(详细介绍参展程序及注意事项,包括签证、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租赁设备等)。
联系方式